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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服务功能和监督管理

  1.扩大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认真落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全省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安排机构建设改造任务45所。督促各地落实配套经费,完成房屋土建、设备配置和人员培训任务。

  3.规范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引导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将预防保健、妇幼卫生、残疾康复等职能逐步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开展社区卫生人员技术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和办法及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办法,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全面完成为65岁以上城市老人免费健康体检和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

  4. 完善运行保障机制。督促落实社区卫生人员编制和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探索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公立医院分工合作机制,完善双向转诊制度,推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

  四、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1.加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实施“疾控卫士”项目,加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2.进一步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继续实施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大力促进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全面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以县为单位疫苗有效接种率达90%。全力推进“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加强对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管理。继续做好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和医疗救治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艾滋病、性病、结核病、乙型肝炎、出血热、麻风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政策措施,在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流动人口中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治工作,加强对农民工防治职业病、艾滋病等的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职业卫生服务。继续开展地方病防治示范县经验推广,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病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在农村和社区推进疾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努力实现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重心下移,防病关口前移。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预警预报,积极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置突发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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