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平支公司米山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平支公司米山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晋保监产〔2009〕14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人保财险高平支公司米山营销服务部迁址的请示》(晋人保财险发字〔2009〕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平支公司米山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由高平市米山镇米山村迁至高平市建宁乡建南村兴宁路东8号。迁址后,原址不得继续营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