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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旅游局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旅游局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闽旅〔2009〕210号)


各设区市旅游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过一个欢乐喜庆、廉洁节俭的元旦、春节,根据闽委反腐办[2009]6号《通知》,现重申有关规定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要求,切实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针对元旦、春节期间不廉洁行为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及早加以防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各单位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以下“七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严禁以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和出国(境)旅游;严禁私设“小金库”、违反财务制度和规范津补贴等有关规定乱发钱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

  二、严格教育,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要针对节日特点,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纪律观念和法治观念,努力营造崇廉尚洁的节日氛围。要加强防范,对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督促党员、干部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保持清廉从政、执政为民的公仆本色。

  三、严格管理,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

  当前,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意义尤为重大。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认真执行中央、中纪委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倡导新风尚,努力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要本着从简、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活动,不搞无实质内容的走访和拜年。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精神,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要严格控制年终各种检查、评比、表彰、奖励活动,坚决反对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现象。要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的风尚,严禁以公款互相请吃、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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