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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报刊社记者站综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报刊社记者站综合评估表(  年度)

  记者站名称:        评估单位:       评估时间:     

评 估 指 标

记者站自评

市局评估

省级评估

扣分

扣分原因

得分

扣分

扣分原因

得分

扣分

扣分原因

得分

新闻

业务

 

(25分)

1

新闻报道出现舆论导向问题,扣除10-25分。

 

 

 

 

 

 

 

 

 

2

新闻报道存在虚假、失实内容,扣除5-20分。

 

 

 

 

 

 

 

 

 

3

地方性、都市类报刊跨地区开展舆论监督,专业类报刊跨行业开展舆论监督,扣除5-15分。

扣除5-15分。

 

 

 

 

 

 

 

 

 

4

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报道把握不当,扣除5-20分。

 

 

 

 

 

 

 

 

 

5

记者站人均发稿量未达全省记者站年人均发稿量,扣除5-20分。

 

 

 

 

 

 

 

 

 

工作

规范

 

(25分)

1

记者站超越本报刊业务范围,进行采访活动,扣除5-20分。

 

 

 

 

 

 

 

 

 

2

记者站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类似记者站的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从事采访活动,扣除5-15分。

 

 

 

 

 

 

 

 

 

3

记者站违规从事发行、广告、开办经济实体及其他经营活动,扣除2-10分。

 

 

 

 

 

 

 

 

 

4

记者站未经报刊社批准,擅自办“内参”;借参与或承办报刊社的各类专刊、专版之名,开展经营性活动,扣除2-10分。

 

 

 

 

 

 

 

 

 

5

《记者站登记表》的登记项目发生变更,记者站不按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扣除2-10分。

 

 

 

 

 

 

 

 

 

人员

管理

 

(35分)

1

记者站驻站记者人数超过规定,党政机关人员兼任记者站工作的,扣除5-15分。

 

 

 

 

 

 

 

 

 

2

记者站负责人不具备任职条件,记者站擅自聘用人员,扣除2-15分。

 

 

 

 

 

 

 

 

 

3

记者站记者未持证采访,未申领记者证人员单独从事采访活动,扣除2-10分。

 

 

 

 

 

 

 

 

 

4

记者站人员利用职务或采访之便,索要、接受或借用采访对象的钱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扣除5-20分。

 

 

 

 

 

 

 

 

 

5

记者站人员以“曝光”、编发“内参”等方式,暗示或要求被采访对象订报刊、做广告、拉赞助,扣除5-30分。

 

 

 

 

 

 

 

 

 

6

记者站人员以新闻报道形式为企业或产品做变相广告或形象宣传,扣除2-10分。

 

 

 

 

 

 

 

 

 

 

制度

建设

 

(15分)

1

记者站经费得不到保证,报社以版面代替工作经费,要求记者站上缴管理费,扣除2-10分。

 

 

 

 

 

 

 

 

 

2

记者站新闻业务管理、站内人员管理和经费使用管理等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扣除2-5分。

 

 

 

 

 

 

 

 

 

3

记者站未设立记者采访、发稿和稿件刊发台帐,扣除2-5分。

 

 

 

 

 

 

 

 

 

4

记者站未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采编资格培训,未及时为符合条件人员申领记者证,扣除2-5分。

 

 

 

 

 

 

 

 

 

5

记者站未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度核验,或年度核验时瞒报、隐匿有关事实,扣除2-10分。

 

 

 

 

 

 

 

 

 

6

记者站不认真做好信访核查与反馈工作,扣除2-5分。

 

 

 

 

 

 

 

 

 

综合

表现

1

年内被表彰或批示表扬的(省部级以上),酌情加分。

 

 

 

 

 

 

 

 

 

2

年内被行政处罚、处理或诫勉谈话的,酌情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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