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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工作的通知
(甘林还函字〔2009〕424号)


各市(州)林业(农林)局、各有关单位:

  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不断深入和补助期限的延长,档案工作作为工程管理的基础,对提高工程管理水平、顺利实施专项规划、巩固建设成果、确保工程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档案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退耕还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补助期长,在工程实施中产生的大量文字、表格、图像等相关资料具有很强的连续性,完整、准确、系统的档案资料是落实计划任务、组织施工造林、检查验收、兑现政策、落实林权以及后期经营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保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程的档案工作,牢固树立“无档则乱”的思想,严格按照“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档案工作,切实发挥好档案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工程档案工作制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印发的《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办退字[2003]33号)和省林业厅、省档案局印发的《甘肃省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甘林还字[2004]138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退耕还林工程的实际情况,研究完善相关的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规范工程档案工作。同时,要进一步严肃工作制度,严格按档案管理制度管理档案,确保工程档案完整、系统、安全和使用方便,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

  三、进一步加大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做好退耕还林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需要有既熟悉档案工作又精通退耕还林政策和业务的管理人员。培训对于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十分必要。因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方面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从事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并使档案管理人员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及其他待遇上享受与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同等的待遇,调动档案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管理、退耕还林政策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促进工程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要做好岗位变动人员的衔接工作,确保档案管理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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