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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目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八)加快标准化体系建设。各级质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以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和保障食品安全为重点,着力抓好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积极搭建全省标准化服务平台,完善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努力实现规范化管理。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鼓励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制定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增强企业竞争实力。

  (九)加强计量监管和服务能力。依法实施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眼镜制配场所、粮食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和医院的日常计量监管。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出租车计价器、衡器以及民用四表的强制检定工作。大力开展能源计量器具的综合管理和执法检查。积极开展能效测试,规范能效标识的使用。探索建立大宗能源公证计量制度,推动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能源计量合格确认工作。

  (十)建立严密的食品和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运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逐步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对食用农产品,要着重加强产地环境和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及包装、贮存、运输环节的监测、监管。积极推动和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以及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加强对绿色食品的环境监测。要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和市场准入,加强对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和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质量控制的监督。对食品流通和餐饮环节,要全面实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严格标识标签管理。加强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重点场所、食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重点产品的监管。强化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卫生管理和卫生监督结果公示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控、预警和反应机制,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十一)加强对重点产品的重要生产环节的监管。监督企业严把产品设计审查关、原材料进厂关、关键工序质量控制关、产品出厂检验关、产品销售服务关。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要严格生产许可和证后监管,扶持优势企业的发展,限制和淘汰质量差、工艺落后、高能耗和高污染的产品。协助有关部门把好招商引资关口,做好对引进设备和利用外资生产的工业产品的标准化水平、质量水平的审查。要加大对涉及公众健康安全的产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吊销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证书的坚决吊销。建立不合格产品的质量分析制度,帮助企业分析原因和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产品质量责任担保制度,加强对不合格产品处理和销毁过程的监督,防止不合格产品重新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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