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公司变更地址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10〕第225号)
申请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公司变更地址的请示》(大地财保浙发[2010]2号)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审批的规定。为此,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及《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的规定,决定如下:同意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海宁市硖石镇海昌南路548号三楼。你公司应将变更前的该支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交回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