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郭奋超等4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保监寿〔2009〕146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对郭奋超等4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人保寿险晋发〔2009〕117号)收悉。经审核,郭奋超、欧阳文斌、张兴有、丁峰业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在正式任命郭奋超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欧阳文斌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张兴有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丁峰业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