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七日
长治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公安部、省政府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省内外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有效整治火灾隐患,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和监管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
组 长:董 岩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秦正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中晓 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源禄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宋福庭 长治市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跃林 长治市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姚俊芳 高新开发区纪工委书记
平竹清 潞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守国 襄垣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志刚 武乡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孙 伟 平顺县人民政府政府副县长
王忠强 长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冯发生 屯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魏爱祥 沁源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
刘鹏飞 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成德 黎城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
杨 隽 长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先明 壶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