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省直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除本部门按时参加年审外,请及时督促下属收费单位按时参加年审。
三、年审方式
年审采取重点审查和一般审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所有执收单位《收费许可证》中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等内容进行全面审验。对部分社会反映大、群众投诉多的收费单位由省发改委会同有关单位进行重点审核。
四、年审处理
(一)对年度审验中发现的各种违规收费问题,将按《
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
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结合年度审验,将对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适时取消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
(三)对逾期不参加年审和多年不参加年审的单位,将注销其《收费许可证》,取消其收费项目。
五、年审时间安排
2009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时间为2010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为使年审、换证工作有序进行,省发展改革委年审时间定为每周一、三、五下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0年3月1、3、5、8、10、12、15日下午年审单位为卫生(包括下属单位、部队、厂矿、企事业单位医院、卫生所、医务室、诊所等)、技术监督、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财政、林业、农牧、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
(二)2010年3月17、19、22、24、26、29、31日下午年审单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气象、教育、文物、新闻出版、交通、工商、民政(包括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文化、环保等部门。
(三)2010年4月1、7、9、12、14、16、19日下午年审点位为司法、铁路、水利、经贸、老龄委、老干局、贸易、行政学院、发改委、消防、妇联、体育、金融、统计、安全生产、档案、无线电委员会、人口委、法制局、税务局等部门。
(四)2010年4月21、23、24、26、28、30日下午年审点位为其他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年审地址:广场南路13号统办3号楼1006、1009室,联系电话:0931-8843743、8733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