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同意海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终止合资合同、公司章程的批复
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同意海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终止合资合同、公司章程的批复
(渝外经贸发〔2009〕246号)
海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终止合资合同、公司章程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司终止合资合同、公司章程。你司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相关规定自行组成清算委员会依法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将清算报告报送我委备案并速来我委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此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