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林业厅关于2010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黔林检复[2010]35号)
遵义、毕节、黔西南州(市、地)林业(绿化)局:
你们上报的2010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各县(区)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实施方案总体上符合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和《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技术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疫木除治、林地清理、疫木管理和利用措施设计合理,投资预算基本可行,原则同意各单位的实施方案。
二、审定2010年全省松材线虫病除治面积10184亩,其中,遵义县5090亩,金沙县1894亩,册亨县2200亩,红花岗区1000亩。疫木采伐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审定全省2010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投资中央和植被恢复费105万元(不含地县配套资金)。其中,遵义市53万元(其中遵义县38万元、红花岗区15万元),毕节地区34万元(其中金沙县34万元),黔西南州18万元(其中册亨县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