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九龙江流域龙岩段藻类暴发应急预案的通知

  9、市林业局:负责规划、指导和管理九龙江周边及上游地区林业生产、生态公益林建设。
  10、市科技局:支持开展河流藻类防治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工作。
  11、市国土局:负责关闭九龙江流域一重山范围内矿山、企业。
  12、各水电站:一旦出现河流水质劣于生态用水要求时,各水电站必须无条件服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按需要实施生态调水、放水等措施。
  根据需要,市政府可临时确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的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六、藻类暴发应急处置程序
  一旦发现河流藻类暴发紧急情况,有关部门应按程序处置,同时报告市政府应急处置协调机构;并按照市政府应急处置协调机构确定的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一)信息报告
  当河流管理部门发现藻类暴发迹象时,应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报告监测预报组;监测预报组确定为一般级以上藻类暴发时,立即报告应急处置组。
  (二)现场核实
  应急处置组迅速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后,1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和省环保厅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预案决定采取的应急监测和处置措施。
  (三)应急处置
  视藻类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关停流域内可能影响水质的污染源,关闭受影响河段的各项活动和设施;市政府向公众发布藻类暴发紧急通知,告知公众应采取的应急防范措施;实施藻类清除处置措施;自来水厂工艺无法消除藻类时,暂时停止饮用水源取水,启用应急供水措施。
  (四)应急结束
  河流藻类得到有效控制,河流水质基本恢复正常,结束应急期,提示下一步预防及治理措施后,由有关政府部门组织实施。
  七、藻类暴发应急处置工程措施
  河流藻类大规模爆发时,针对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控制河流藻类产生的危害。
  (一)调水工程
  根据实际情况,对上游万安、白沙等水库实施调水冲污,遏制和减缓河流藻类生长,通过积极调用库存水量,改变发电方式,调整泄流方案等措施,既保障流域生产、生活、生态安全所必须的用水,又能保证河流藻类暴发时,有足够的水资源用于调度冲污。
  (二)打捞工程
  将死亡或濒临死亡的藻类迅速打捞出水。打捞可采取人工捞取或者机动表层抽吸。打捞出水的藻类、水面漂浮物及沉淀污泥等送往到指定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