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全市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暨冬季防火工作督查通报
(漳政办〔2010〕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
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消防责任目标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目标考评暨冬季防火工作督查的通知》(漳政办发〔2010〕6号)要求,2010年1月18日至1月21日,市政府组织市直有关单位组成四个考评、督查小组,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2009年度全市消防安全责任目标考评,同时对全市冬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09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均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以新《
消防法》颁布为契机,以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了全市火情持续稳定。
(一)领导重视,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地政府均能认真制定本地区“十一五”期间消防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消防工作会议和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当地实际,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如华安、东山、云霄等地09年内各召开了4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当地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多次组织会议,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龙海、芗城、龙文、长泰、南靖、平和等地年内已完成对各部门、乡镇(街道)的消防安全责任考评工作,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加大投入,消防基础建设稳步推进。目前,多数地区已经完成一般建制镇消防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各地区政府逐步加大对消防基础建设投入。龙海市2009年消防事业经费投入达227万元,同比增长了28.3%;漳浦县09年消防事业经费由08年度的110万元提高到156万元;除常山、长泰、东山三地外,各地市政消火栓配备率均达到100%;南靖、长泰县新消防站已经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南靖土楼消防二中队已经省总队批准成立,各项筹建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开发区管委会针对辖区化工企业密集的特点,通过了《危险化学品用地布点规划》,为开发区危化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