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体育局关于举办甘肃省第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的通知
(甘教厅[2009]176号)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厅直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以学校体育为突破口,加强中小学素质教育,全面检阅近年来全省中等学校体育工作成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广大中学生的健康素质和运动技术水平,培养和选拔优秀体育人才,迎接2011年第十一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的召开。省政府决定于2010年8月举办甘肃省第一届中学生运动会。
本届中学生运动会设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围棋等8个比赛项目。同时还将举办甘肃省第一届中学生运动会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表彰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落实《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市(州)学校体育工作优秀局长等活动。
一、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本届中运会的指导思想是:以团结、奋进、文明、育人为宗旨,按照项目精选,规模适度,节俭办会,推动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原则,全面总结过去我省基础教育的体育工作,充分展示基础教育体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发现、培养和锻炼高水平的体育人才,推动我省中等学校的体育管理、教育教学、群众性体育运动迈上新的台阶。
二、加强领导,科学筹划,周密安排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和运转有效机制。此次综合性中学生运动会的召开在我省是第一次,这将极大地推动中等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特别是对宣传甘肃,弘扬甘肃精神,最终推动我省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为此,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各项工作一定要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听从指挥,努力把首届中运会办出一流水平,办出甘肃特色,办出综合效益,向全省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按照机构精干、运作高效、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省政府已成立筹备委员会,省教育厅将根据政府的安排部署,成立中运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部、大型活动部、新闻宣传部、后勤安全保障部、资格审查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部门。各组织机构要明确职责,积极协调,争取相关部门对中运会的支持、参与和配合;要进一步地细化、量化工作责任,就筹备、举办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要按照时间进度,设计确定时间进程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责任到人,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三)为将本次中运会举办成一次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每一个市、州都要组团参加中运会,充分发挥其对群众性体育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重在参与、重在展示、重在宣传的办会理念,各市、州要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广泛开展阳光体育。
三、强化责任,全面开展各项准备工作
(一)体育教育是学校环境中,通过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等组织形式,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的教育活动和教育方式。也是学生陶冶情操、培养志趣、加强修养、提高精神境界的过程,是人的发展的过程,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水平的体育运动必将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极大地激发广大青少年参加“阳光体育运动”的兴趣与热情。为此,各市、州要以迎接我省第一届中学生运动会为契机,广泛发动动员广大学生的参与热情,以实际行动参与到各类体育活动中,充分展示新时期青少年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体教结合”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竞技体育和学校体育的双重需要,各市、州要加强宣传,努力营造重视青少年体育的舆论环境,大力宣传和普及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一要总结宣传多年以来学校体育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二要大力宣传中运会的重要意义,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形成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社会氛围;三是可以适当地采用一些商业化的运作,通过一定的程序,依法进行广告宣传,接受赞助。
(三)为做好本届运动会的筹备工作,中运会筹委会拟面向全省开展此次中运会的会徽、吉祥物、宣传画等作品征集活动。应征作品要体现奥林匹克精神;体现新时期、新阶段甘肃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建设和谐社会、实现新跨越的风采;体现我省独特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体现中学生青春活力、朝气蓬勃、拚搏争先的精神面貌;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寓意贴切,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给人深刻印象,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体育韵味;吉祥物要活泼可爱、寓意鲜明、命名恰当、易于传播。
(四)组织好开闭幕式大型文艺表演。按照一般大型运动会的惯例,本届中运会将举行隆重、阳光的开幕式和闭幕式,开幕式要充分围绕学校体育“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50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主题。要充分展示阳光体育、阳光少年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五)精打细算、节俭办会。做好、做实、做细后勤保障工作,集中力量共同办好中运会。
(六)打造甘肃中学生运动会体育品牌,举办一流的体育盛会。运动会要追求卓越、综合效益、富有成果,成为甘肃学校体育方面的品牌,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础,探索经验。
四、统一协调,扎实推进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工作的每个环节要实行目标管理,按照统一协调、分类指导、精心组织实施的原则,承办单位和各市、州要严格按照筹委会、组委会和下设工作部门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严格按照甘肃省第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的竞赛规程来开展各项活动,使得工作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中运会期间,要举办中等学校体育科研报告会,各地要准备高水平的论文,关注中等学校体育教育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注重对策研究和科研成果的转化问题。重点研究培养体育专门人才的思路、机制和策略。
(二)组织中学生志愿者为中运会的举办发挥积极的作用。志愿者是现代运动的基石,是中运会的形象大使。高素质的志愿者队伍和高水平的志愿服务,传播中学生运动会的精神,为举办 “有特色、高水平”中运会贡献力量。志愿者要自愿参加运动会的服务工作,能够参加赛前的培训和相关活动,具备良好的语言交流能力,具备志愿服务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服从志愿服务期间所在团队的工作安排和管理。承办单位需要设置专门的志愿者申报条件及有关责权。
(三)为使我省的中学生运动会成为展示我省中等学校体育教学工作的窗口和平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此次中运会还将评选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和优秀教育局长。
五、严格纪律,端正赛风
(一)为了端正赛风,体现教育部门举办中学生运动会的育人宗旨,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竞赛规程》的规定,对本单位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认真审查,普通高中学籍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竞赛规程》规定的日期、要求,报寄《运动员资格审查表》。对未能按规定报寄《运动员资格审查表》的运动队(员),将不允许参加比赛。
(三)关于对违反资格规定、比赛纪律的运动队(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规定,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执行。
(四)中学生运动会坚持育人的办会宗旨,坚决反对参赛运动员使用兴奋剂,一经发现,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大运会宣传口号
(一)团结、奋进、文明、育人;
(二)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
(三)健康第一、全面发展;
(四)展示教育成果,开展阳光体育;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终身享受健康人生;
(六)我运动,我阳光,我运动,我快乐,我运动,我健康;
(七)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每一天,幸福生活一辈子;
(八)宣传学校体育教学成果,展示当代中学生精神风貌。
(九)体育是生命的舞动。
附件:甘肃省第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体育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甘肃省第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体育局
具体承办单位: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协 办:兰州市教育局、西北师范大学
三、运动会日期、地点
时间:2010年8月6日-16日
地点:兰州市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四、参加单位
全省14个市(州)代表团及教育厅厅属学校代表团
五、比赛项目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围棋共八项。
六、比赛分组及项目
(一)分组
1.男子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2.女子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二)项目:
1.男子组(8项)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围棋。
2.女子组(7项)
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围棋。
七、竞赛项目
(一)田径
1. 男子组(共15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栏高1.0米、栏间距8.9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6公斤)、铁饼(1.5公斤)、标枪(700克)。
2. 女子组(共15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0.84米、栏间距8.5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
(二)篮球、排球分设男子组、女子组,足球设男子组。
(三)乒乓球(6项)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四)武术(男子组、女子组各8项)
1. 男子、女子拳术类项目:太极拳、南拳、长拳;
2. 男子、女子短器械项目(不含太极类):刀术、剑术;
3. 男子、女子长器械项目(不含太极类):枪术、棍术;
4. 男子、女子对练项目。
(五)健美操(5项)
1. 男子单人操;
2. 女子单人操;
3. 混合双人操;
4. 三人操(性别不限);
5. 六人轻器械健身健美操(性别不限)。
(六)围棋(2项)
1.男子个人赛
2.女子个人赛
八、各项目比赛日期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围棋比赛均在2010年8月6日-16日进行。
九、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学习努力,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有中国国籍和代表团所在市(州)所辖学校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二)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各级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及职业高中学生均不能参赛。
十、参赛报名规定
(一)田径: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20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12人)。
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一项接力。
(二)篮球、排球: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0人。
(三)足球: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运动员18人。
(四)乒乓球: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