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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石化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甘肃省钢铁有色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甘肃省装备制造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甘肃省轻纺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甘肃省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5个重点产业规划的通知

  4.坚持应对危机与提升产业竞争力相结合。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以合资、合作、联盟等手段对省内企业进行重组,实现规模化、集团化,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产业竞争力和抗御风险能力。
  (三)规划目标。
  到2012年,全省钢铁、有色金属工业增加值达到602亿元,年均增长23%。钢铁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增加轨道交通用钢、H型钢、钢结构、压裂设备用钢、涂镀层板等产品,扩大中厚板、冷轧板产能,钢铁产品由普钢向优质钢专用材、普碳钢向合金钢发展,产能达到1000万吨级。有色金属产能及生产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产能实现翻番,达到320万吨,就地加工材比例力争达到30%左右,加工材要向管棒型、板带箔、合金化产品发展。稀土材料、绿色电池新材料、有色金属粉体材料、钨基钼基合金等新材料向规模化发展。骨干企业实现矿山、选冶、加工一体化发展。钢铁行业淘汰400立方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吨钢综合能耗低于620千克标准煤。小预焙槽电解铝产能全部淘汰,骨干企业吨铝直流电耗降至12500千瓦时以下。钢铁、有色金属骨干生产企业能够保持平稳运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资源保障程度得到提高。形成金昌镍铜钴、张掖钨钼生产基地,中部兰州、白银铜铝铅锌、稀土、钢铁、铁合金生产基地和南部西秦岭地区黄金铅锌生产基地,酒泉钒矿生产基地,嘉峪关钢铁生产基地。建设兰州、白银和金昌国家重要的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化基地。

  三、产业调整和振兴的主要任务。

  (一)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产业升级。
  围绕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支持方向,谋划一批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项目,协调加快项目前期进度和建设进度,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实施金川公司精密铜镍合金和绿色电池生产线及钴扩能改造、酒钢碳钢冷轧镀锌线、白银公司铜冶炼技术提升改造工程、方大炭素高炉碳砖扩建、中铝庆阳大型电解铝、宏达公司白银10万吨铝型材等一批骨干项目,促进产业规模、产业链延伸和生产技术水平上新台阶。以产业升级、产品优化为重点,加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
  (二)加快技术进步和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
  按照产业政策要求,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条件和备案制,淘汰落后的钢铁、电解铝产能。全面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技术进步。在钢铁、有色金属企业普遍建立技术中心,构建企业技术研发平台。以新产品开发、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为重点,在主导业务领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缩小与国内外先进企业的技术差距。
  钢铁:重点开发冷轧不锈钢工艺技术、碳钢冷轧工艺技术、不锈钢中厚板工艺技术,有效发挥生产能力,实现产能、品种、规格、质量的优化配置,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铜:积极开发铜冶炼及加工短流程工艺技术,重点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白银炼铜法”技术再创新,研发共伴生铜矿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加快引线框架铜带、高档铜箔、铜钛合金板、高速列车及铁路电气化所需的高性能专用铜材等高、精、尖产品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满足市场需求。
  铝:根据我省电力、煤炭资源丰富的条件,支持中铝在甘企业延伸产业链,通过淘汰落后小预焙电解铝产能,争取中国铝业在我省规划布局大型电解铝生产基地。推广中国铝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SY240~400预焙阳极电解槽技术,通过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突破高档厚铝板等关键技术。适应市场需求,提高板坯、扁锭等粗加工材生产比例,支持地方企业大力发展建筑用型材等。
  铅锌:积极推广应用国际先进水平的湿法炼锌、氧压浸出炼锌、ISP铅锌冶炼和基夫赛特炼铅技术,提高全省铅锌冶炼工艺技术及装备水平。推进行业清洁生产,保护资源地生态环境。
  镍:采用高效低耗强化熔炼技术,淘汰耗能高、污染严重的电炉及鼓风机生产技术,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发展镍基合金材料、粉体材料、羰基镍、羰基铁、镍板带材、高纯镍等。
  钨钼: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扩大钨精矿生产配额,开发钼矿资源,发展硬质合金、粉体材料、钨钢、钼钢等产品。
  钒:改造提升现有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减少污染,支持铁矿伴生钒矿开发,发展钒氮合金等,建设敦煌、肃北钒矿生产基地。
  稀土:支持企业发展发光材料、永磁材料及电池材料,控制冶炼分离生产能力,发展清洁生产工艺,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黄金:加大地质勘查找矿投入,增加黄金资源储备,支持武警黄金部队加快文县阳山、岷县寨上金矿勘查步伐,做好大型矿产地勘查开发规划及资源配置工作。引导小型矿产地集中建设规模化的选矿厂。
  铁合金:加大淘汰铁合金落后产能力度,在保持硅系铁合金优势的基础上,支持发展铬系、锰系、硅铝等特种合金产品,依托腾达西北铁合金有限公司、酒钢等现有大型骨干企业,引导人口密集区、风景名胜区的铁合金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联合重组,在矿石资源、电力资源丰富的地方建设10万吨级以上的生产企业,形成嘉峪关、兰州、陇南等几个大型生产基地。
  (三)优化省内矿产资源配置,积极开拓利用境外资源。
  针对目前钢铁、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的资源瓶颈,一是加大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力度,突出祁连山北山、西秦岭等勘查重点,积极开展白银公司危机矿山接续资源找矿,增加后备资源数量。二是加速矿权整合,优势资源配置给骨干企业,支持省内龙头企业以协议转让及控股方式牵头整合、开发钢铁和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包括陇南厂坝-李家沟铅锌矿、肃南小柳沟钨铜矿、武山温泉钼矿、阳山金矿等,提高资源利用水平。规划建设阳山金矿等大型矿山外部公辅设施和生活服务基地,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三是积极推进国外资源开发,推进金川公司参与墨西哥巴霍拉齐铜锌矿、肯尼亚夸勒钛矿、西藏谢通门铜金矿,白银公司参与蒙古国铜矿、新疆索尔库都克铜钼矿等项目的开发,进一步促进酒钢和哈萨克斯坦欧亚财团的合作,建立稳定的资源供应基地。
  (四)引导产业战略重组,加快骨干企业上市步伐。
  打破所有制、隶属关系界限,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以多种方式进行重组,培育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支持金川公司重组国内其他镍钴生产企业,推进金川公司与湖南科力源合作。以白银公司为核心,整合省内有关铅锌企业,组建厂坝、李家沟矿区矿业联合开发体。针对原料供应的瓶颈问题,完成甘肃稀土集团同包钢稀土的联合重组。加强金川公司与必和必拓、中国黄金集团,白银公司与中信集团的合作,支持酒钢与太钢在资源开发、不锈钢生产经营等方面进行战略合作。支持酒钢集团整体、金川公司榆中科技园上市。
  (五)促进冶炼企业延伸产业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争取国家核准酒钢热电联产项目,支持白银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尽快推动直购电试点,扩大试点企业范围,鼓励铝电联营,鼓励冶炼企业发展煤电冶一体化,对达到行业准入条件的骨干企业给予一定的电价优惠,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大力发展铜镍合金、羰基镍粉、钕铁硼、铝箔、碳钢冷轧薄板等深加工产品,发展高精尖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和新型合金材料,提高产品质量及附加值,拓宽应用领域,延伸主导产品产业链条。
  综合利用低品位矿、氧化矿、难处理复杂矿、尾矿与废渣等资源,对共伴生元素和稀有金属回收利用,研究生产中“固废”(如尾矿、高炉渣、转炉钢渣、粉煤灰等)的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鼓励提高废弃资源的二次利用率,支持对工业炉窑高温烟气余热综合利用、供水系统节能改造、工业废(污)水循环利用等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降低能源消耗,完善废杂原料回收管理体制,打造规模化的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体系。针对我省有色金属企业硫化矿原料多、副产硫酸数量大的实际,鼓励相关企业发展耗酸较多的盐类、磷钾肥、钛白粉等产品,减少硫酸外运铁路运输压力,拓展无机化工领域。
  (六)加快实施地震灾区灾后重建项目。
  加快陇南地区铅锌企业和白银公司厂坝李家沟铅锌矿采选系统灾后重建工程项目实施,积极争取国家尽快核准酒钢(集团)榆钢公司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满足灾后重建需求。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强化钢铁、有色金属产业政策引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国家振兴钢铁、有色金属产业出口退税、增加储备、直供电试点等各种相关政策。支持大型骨干冶炼企业建设自备电厂,鼓励企业发展煤电冶联营,扩大直购电试点范围,争取将金川公司、白银公司等企业纳入范围。在发行股票、企业债券、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以及银行贷款、吸收私募股权等方面对大型骨干企业给予重点支持,防范大型骨干企业资金断链风险。支持金川公司、白银公司开展铜镍钴等相关产品的加工贸易。
  (二)推进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依托现有骨干钢铁、有色金属企业生产基础和具有重要矿产资源的优势,加快建设嘉峪关钢铁生产基地,金昌以镍、铜为主的有色金属生产基地,兰州白银地区钢铁、铜铝铅锌、稀土、铁合金多金属生产基地,陇南甘南地区黄金、铅锌生产基地,张掖钨钼、酒泉钒矿六大生产基地。规划建设相应的钢铁、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园区,发展下游新材料,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在基地内谋划建设一批重大升级改造项目,以增加品种、提高质量,促进节能降耗和综合利用。
  (三)提高资源保障程度。
  抓住当前矿产资源价格大幅波动的有利时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争取境外矿产资源收益投资专项资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和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探专项资金,支持骨干企业围绕国内短缺的铜、镍、铝及铅锌资源,以直接投资、购买股权等方式,加强与国外资源企业的合作,增强资源保障。进一步加强境外资产的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境外资产风险。
  按照有利于提高矿产资源集约化开发,有利于合理布局,有利于安全生产和建设绿色矿山的原则,科学设置矿权,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准入门槛,储量5000万吨以上铁矿资源,优先依法配置给国内、省内大中型钢铁企业。支持省内重点企业牵头整合黑色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加强对钢铁、有色金属矿产品的调控,促进加工转化增值,延长产业链条,最大限度地发挥有色金属资源优势。积极争取中央地勘资金、国土资源大调查资金支持,加大省地勘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省内地勘队伍人员、技术优势,开展一批部省合作整装勘查工程,突出对黄金、钨、钼、镍、铅锌、铁矿等重点矿种的勘查找矿,鼓励企业实施接替资源风险探矿,强化企业后续资源保障。
  (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继续推进巩固现有跨地区、跨行业的兼并重组,加大政府引导力度,支持省内骨干企业积极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与产业关联度高、有资源、技术等优势的企业结成战略伙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强化政府相关部门在重组整合中的指导协调作用,协调解决兼并重组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妥善解决人员安置、企业资产划转、债务核定与处理、财税利益分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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