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1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12.17”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切实做好我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冬春季节风干物燥, 传统节日集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增大,人流物流增加, 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增多,是火灾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易发期,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防火工作方案。实施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督促隐患单位和主管部门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资金。各地要组织公安、教育、文化、卫生、工商、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冬季防火工作合力,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整治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思想、领导、责任、组织、奖惩“五落实”。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确保消防安全。建设、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安监、工商等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本系统冬季防火工作,强化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各单位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大力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单位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整治隐患
(一)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整治。对商场、市场、集贸市场、宾馆、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歌舞厅、游艺厅、影剧院、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要集中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防火巡查制度,确保消防安全设施完整好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适时组织开展夜间监督检查,督促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二)加强对“三合一”场所的整治。继续深入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坚决铲除“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坚决消除楼梯、走道、门窗等安全疏散通道、堵塞和不畅等隐患,确保火灾发生后人员顺利疏散逃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