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监管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监管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2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银川市工商局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监管机制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十二月三日

  银川市工商局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监管机制的意见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监管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45号)的精神,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进一步规范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执法行为,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监管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建立银川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监管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意义及目的

  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监管机制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安全生产、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诚信经营等重大问题。对无证无照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具有监管对象差异大、涉及面广、处罚项目涉及部门多,专业性强等特点,需要由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监管机制,各部门各司其职、综合使用监管资源,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制度。银川市建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在银川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政府督办局、监察局、工商、商务、公安、公安消防、环保、卫生、文化广播电视、建设、城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国土资源、安监、劳动保障、民政、经委、交通、农牧、烟草专卖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主管经济的副市长为总协调人,协调经济的副秘书长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银川市工商局,负责日常联络和工作协调。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任办公室主任,银川市工商局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同时,各相关部门确定专人负责与办公室进行日常联络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同时,视其议题需要,可以临时召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通报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查处取缔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