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甘食药监市〔2009〕309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协会:
根据商务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4个部门《关于
开展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发[2009]288号)和甘肃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甘整规办[2009]2号)精神,省局定于2009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省药品流通领域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活动)。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此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的精神,在药品流通领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增强药品经营者诚实守信意识,推动药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我省医药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活动主题
诚信兴商,和谐发展。
三、宣传重点
(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
(二)有关药品市场监管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
(三)信用基本知识及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知识;
(四)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五)食品药品监管开展诚信建设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和有益经验;
(六)严重违法违规广告宣传典型案例。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重视此次宣传月活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积极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宣传声势。
(三)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四)宣传月期间开展的各类相关宣传活动,统一使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标识(可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http://www.12312.gov.cn/下载)。
各市、州局在2009年10月31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局市场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