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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甘食药监办[2009]420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做好分析、排查、预防等工作,制定具体措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周密部署,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要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发生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和其他违法经营活动,防止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流入市场。加强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苗、药械的监管。要充分发挥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的作用,切实加强农村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监管工作,防止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流入农村市场,危害广大农民的利益。

  三、继续加强公众安全意识的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开展饮食用药安全宣传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市场信用环境。

  四、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访、互相送礼、互相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小金库”治理工作,严肃查处有关违纪违法行为。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人员稳定在当地,实现矛盾不上交、信访不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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