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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六、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为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并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运输正常秩序。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后,使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应急保障运力,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运输准备工作,在发生旅客大规模滞留等突发事件,要全力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要高度关注行业稳定工作,及时掌握行业动向,出现不稳定苗头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排查和消除不稳定苗头,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特别是要加强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行业稳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和全省、全国“两会”召开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严防病毒通过运输工具传播。
  七、加强春运值班、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设立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加强一线值班力量,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准确报送各项统计信息。春运期间,各市(州)道路、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在每日上午8时30分前将前一天的《2010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2010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见附件5、6)报厅春运办公室。兰州汽车东站、酒泉汽车站(交通运输部确定的百城百站信息联系站)应在每天上午9:00前向交通运输部报送前一天0:00至24:00的道路客运动态信息,同时抄报厅春运办,严禁不报或漏报。道路客运企业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报告和统计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264号)的规定,以事故快报的形式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更不得隐瞒不报。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春运宣传工作,成立春运宣传小组,负责辖区春运宣传报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重点宣传春运动态、班次信息、运输组织情况等,对在春运工作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感人事迹,要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厅春运办公室。各市(州)运管局(处)和水运管理部门应将当天的春运情况特别是有代表性的工作以春运宣传信息形式,于16:30前将电子版上报厅春运办公室,每10天上报一份春运宣传短片(3分钟以上,每份宣传短片附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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