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甘肃省环境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甘环学发[2009]03号)
各市州环保局,各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企事业单位,省局各直属单位:
经省科技厅批准原甘肃省环境科学学会设立的甘肃省“环境杯”科技奖现已更名为“甘肃省环境科学技术奖”,该奖分为一、二、三等奖3个奖项。对获得甘肃省环境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科研成果项目将根据省科技厅每年分配给省环保局的项目指标限额择优推荐参加甘肃省科技进步奖的评审。现将2009年度甘肃省环境科学技术奖有关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办法
1.依照《甘肃省环境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的规定进行推荐。
2.甘肃省环境科学技术奖应从2008年12月31日以前鉴定的环境科研成果项目中推荐。
3.应用期一年以上,技术先进,并产生显著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的环境科研成果。包括环保产品研发、优秀的环境质量报告书、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
4.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人),或者以前推荐过甘肃省科技进步奖和甘肃省环境杯科技奖但未获奖,近期又未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的项目,不得推荐。
二、推荐材料及推荐时间
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甘肃省环境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严格审查把关。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应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复印件等,打印装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每个项目推荐材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盖有印章的原件材料),于2009年4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甘肃省环境科学技术奖评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