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建保〔2010〕23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管理局,宿州市房改办: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住房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住房保障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在各市评选推荐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等42家先进单位和孙浩等78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2010年,我省住房保障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工作中再创佳绩。各地住房保障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学习先进,扎实工作,加大力度,提升水平,为加快解决我省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09年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2009年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2009年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名单(42家)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肥西县房产管理局
淮北市房地产管理局
濉溪县房地产管理局
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利辛县房地产管理局
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灵璧县房产管理局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固镇县建设局
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界首市房地产管理局
阜南县房地产管理局
淮南市房地产管理局
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
滁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定远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全椒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六安市房地产管理局
舒城县房地产管理局
寿县房地产管理局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当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巢湖市房地产管理局
无为县房地产管理局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繁昌县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