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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建保〔2010〕23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管理局,宿州市房改办: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住房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住房保障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在各市评选推荐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等42家先进单位和孙浩等78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2010年,我省住房保障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工作中再创佳绩。各地住房保障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学习先进,扎实工作,加大力度,提升水平,为加快解决我省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09年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2009年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2009年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名单(42家)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肥西县房产管理局
  淮北市房地产管理局
  濉溪县房地产管理局
  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利辛县房地产管理局
  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灵璧县房产管理局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固镇县建设局
  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界首市房地产管理局
  阜南县房地产管理局
  淮南市房地产管理局
  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
  滁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定远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全椒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六安市房地产管理局
  舒城县房地产管理局
  寿县房地产管理局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当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巢湖市房地产管理局
  无为县房地产管理局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繁昌县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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