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界首等五县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的通告
(阜政秘〔2010〕16号)
发布来源:信息办 发布人:张园园
根据《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经2010年1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将2010年度我市界首市、太和县、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予以公布:
2010年度界首、太和县、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仍按市政府《关于2009年度界首等五县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的通告》(阜政秘〔2009〕2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