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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事发地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参加现场应急处置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的领导担任。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根据各有关部门各自的职责,成立现场抢险组、医疗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5个工作组,相互配合,及时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6.1 现场抢险组
  现场抢险组组长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副指挥担任。成员由交通运输部门及运管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安消防部门、武警部队、现役及预备役部队、应急抢险机构、公共交通企业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中伤员抢救、车辆灭火、爆炸物的破拆、危险品的处置、隐患消除以及市政道路通行能力恢复等工作。
  2.6.2 医疗救援组
  组长由参加现场救援的医疗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事发地参与应急救援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省医疗救援组派出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负责人等组成。
  负责现场伤员的抢救和转送工作及相应信息记录,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救援情况。
  2.6.3 安全保卫组
  组长由参加救援的公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事发地参与应急救援的公安交警、治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设置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线,疏散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打击现场的犯罪活动;维护事发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2.6.4 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参加救援的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参与救援的交通运输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气象部门、保监部门、通信部门及公共交通企业、保险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应急车辆、救援人员、气象预报、通信保障、资金保障、善后处理等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与上一级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络。
  2.6.5 宣传报道组
  组长由参加救援的宣传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参加救援的新闻媒体负责人组成。
  负责救援现场新闻记者的组织,了解掌握全面、真实、客观的信息,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进行新闻宣传报道。
  2.7 省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咨询组及主要职责
  专家咨询组由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管理及运营专家、城市建设与管理专家、化工及民爆专家、交通管理与消防治安专家、医疗救护专家、卫生防疫专家、应急救援专家等组成。
  主要职责:按照省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科学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对突发事件处置提出咨询意见;受省应急指挥部委派,对突发事件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持。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及信息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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