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训练。全面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训练,完善预案,健全联动机制,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组织开展狱所内突发事件处置训练,着力提高处置罪犯劳教人员脱逃(逃跑)、暴狱(所)、骚乱、袭警、劫持人质、自杀、纵火和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的能力。组织开展社会人员缠闹围攻狱所突发事件处置训练,着力提高处置社会不法分子围攻狱所、罪犯劳教人员家属缠闹狱所和刑释解教人员缠闹狱所等突发事件的能力。组织开展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训练,着力提高处置传染性疾病、罪犯劳教人员食物中毒和突发疾病等突发事件的能力。组织开展其他突发事件处置训练,着力提高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和水电气热中断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岗位技能训练。根据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不同岗位特点,分类开展业务技能训练,切实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政治工作岗位的警察,重点进行提高党的建设、人事管理、宣传教育、警务督察、纪检监察以及劳资管理等技能训练。管理教育岗位的警察,重点进行提高执法规范化、狱(所)政管理、狱内侦查、教育改造、心理矫治、生活卫生管理、警戒护卫和社会帮教等技能训练。劳动生产岗位的警察,重点进行提高企业经营、安全生产和生产项目准入管理等技能训练。行政后勤岗位的警察,重点进行提高综合研究、公文处理、安全保卫、信访接待、财务会计和后勤保障等技能训练。领导岗位(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警察,重点进行提高科学管理、统筹协调、应急处置、政策研究、舆论引导和宏观决策等技能训练。
(八)警容风纪和警体技能训练。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开展着装、仪容、举止、报告用语等训练,开展武器警械具使用、跑步、擒敌拳和夺凶器擒拿等体能训练以及队列动作、队列指挥训练,加强养成教育,规范行为习惯,切实提高组织纪律性、体能素质和实战能力。
在活动中,各单位要坚持全员参加和领导带头相结合,坚持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相结合,坚持在岗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抓好分级分批集中培训。省厅集中培训监狱劳教所领导班子成员,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集中培训监狱劳教所科室负责人、监区长、劳教所大队长以及监狱劳教所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副处级以上警察,监狱劳教所集中培训其他警察。今年内新任监狱劳教所领导班子成员、新进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可单独编班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每期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
三、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