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人职〔2009〕81号)
各市州人事局、环保局,甘肃矿区人事局、环保局,省直和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关于2010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省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共同组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工作;省环保厅负责资格审查、考前培训和注册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0年5月8日-9日
5月8日 上午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5月8日 下午2:00-5: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9日 上午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5月9日 下午2:00-5: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一)申请参加考四科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申请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的报名条件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2科,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获得国家环保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