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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深人社发[2009]53号)


各区劳动局(人力资源管理局),各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目前已进入冬季,为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消防安全,保障师生和培训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根据广东省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印发<深圳市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深消安委[2009]13号)的部署要求,现就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对防火安全工作的领导
  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鉴定机构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场所,冬季防火工作关系到师生和培训人员的根本利益,各区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思想,防止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火工作常抓不懈”的思想,切实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大事来抓,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一把手"责任制度。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防护小组,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层层落实责任。
  二、完善长效机制,为防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各技工学校及培训机构、鉴定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事故汇报制度。制定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重点部门、关键部位安全目标责任制度。对涉及安全工作的各项工作,都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不留盲点。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落实到人。要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制订适合本校实际的防火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具体负责防火器材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防火工作长效机制。
  凡是没有建章立制的,要迅速制定;规章制度不健全的,尽快补充完善。要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重大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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