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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指导、监督全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与管理及政务信息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设15个处(室)和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接待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有关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
  (三)综合一处
  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传达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了解办理情况,做好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重要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参与有关调查研究;安排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政务活动。
  (四)综合二处
  承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部门来文和监察、财政、地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国土、审计、外事侨务、法制、机关事务、仲裁、城投集团、浐灞生态区等方面向市政府有关业务的请示、报告;承办市政府分管领导联系的国税、台湾事务等方面有关文件;起草、修改以上部门业务方面的文稿和市政府分管领导的讲话稿;承办分管领导召开有关专题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综合三处
  承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部门来文和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民政、民族宗教、信访、残联等方面向市政府有关业务的请示、报告;承办市政府分管领导联系的法院、检察院、驻军等方面有关文件;起草、修改以上部门业务方面的文稿和市政府分管领导的讲话稿;承办分管领导召开有关专题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综合四处
  承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部门来文和科技、教育、卫生、人口计生、体育、参事、地方志、文史、社科、妇女儿童等方面向市政府有关业务的请示、报告;承办市政府分管领导联系的档案、妇联、团市委、科协、红十字会等方面有关文件;起草、修改以上部门业务方面的文稿和市政府分管领导的讲话稿;承办分管领导召开有关专题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七)综合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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