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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组织城市建设项目的论证、储备;参与编制审查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参与城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组织城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综合验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风景名胜区的建设管理和保护,承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建筑业管理处
  负责建筑市场、建筑行业管理,综合管理建设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负责工程建设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工作;指导工程施工招投标、工程造价、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建筑装饰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和市场准入管理;负责建筑业及工程建设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筑工地现场管理和创建文明工地的组织工作。
  (八)勘察设计处
  负责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管理;培育、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市场准入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负责施工图审查、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和设计优化工作;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和工程设计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
  (九)房地产与综合开发处
  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核准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和房地产市场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依据新建、改建道路城建计划,组织拟订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市级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城区政府做好综合开发项目的策划、包装和落实;牵头组织城市建设综合开发项目的检查验收。
  (十)村镇建设处
  编制全市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村镇建设投资补助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重点村镇建设,推进小城镇建设、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和试点村镇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人才培训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工作。
  (十一)科技推广与培训处
  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实施;负责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和技术引进工作;指导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行业技术市场和企业技术进步;组织、指导城乡建设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和建筑施工企业一线工人培训工作。
  (十二)建筑节能与材料处
  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政策,负责建筑节能推广、墙体材料改革,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建筑应用材料管理工作,负责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产品使用市场管理和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市可再生能源项目推广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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