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扶持重点。
在改造提升现有苹果种植品种和基地的基础上,适度扩大优势区域种植规模,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大幅度提高苹果单产、质量和产业整体效益,促进果农收入持续增长。重点扶持果农公认、市场适销的良种苗木繁育,加快优良品种推广普及;扶持标准化种植技术培训,重大病虫害防控,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管理进程,提升果品质量安全水平;扶持产后处理、保鲜贮藏能力建设和出口型精深加工,增加产业附加值和效益;扶持果农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实现产销衔接;扶持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产业科技水平;扶持培育创名优品牌,拓展国内外销售市场,扩大出口创汇,增加果农收入。
三、扶持方式。
(一)优质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建设,以贴息或直接补贴的方式扶持。
(二)对重点县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提高培训,给予定额补助;对主产区果农的技术培训,按培训人数定额补贴。
(三)对连片种植规模在1000亩以上的乡、村级果农经济合作组织和县级苹果产销协会给予一次性补贴。
(四)对新建500吨以上机械恒温库或1000吨以上保鲜贮藏库按不同等级的贮藏能力大小,给予定额奖励扶持,对苹果加工企业按实际年加工原料果数量在10000吨以上的给予不同等级的定额奖励扶持。
(五)对苹果产后处理生产线按年销售达到一定额度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六)对新品种、新技术研发、现代栽培模式创新等科研攻关实行公开招标,择优资助。
(七)对优势产区的贫困地区贫困村的苹果基地建设,可适当降低规模标准要求,给予扶持,按财政扶贫资金下达计划给予补助。
四、资金筹措。
整合有关资金,2010年筹措苹果产业发展扶持资金5000万元,以后根据情况适当增加。其中,省发改委整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内的后续产业建设专项2000万元,省财政厅安排苹果产业发展专项1000万元,省农牧厅1000万元,省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1000万元。
五、重点项目和补助标准。
(一)2010年安排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建设补助925万元。
1.建立良繁基地5500亩,每亩补助500元,共补助275万元。年产两年生优质苗木2000万株,三年生优质大苗500万株,基本实现全省新建、更新果园苗木自给。由天水、平凉、庆阳、陇南4市苹果产业主管部门,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育苗单位(企业或大户),所育苗木必须是当地最适宜、市场最畅销、农民最欢迎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