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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课程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课程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教体〔2009〕8号)


各市州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进一步改革完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大力推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有机结合,有效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达标争优,强健体魄”活动,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身体素质和体质健康水平,省教育厅决定从2009年起将体育与健康课程教育,按照不低于30分计入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现将《甘肃省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课程考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接到通知后,要按照《甘肃省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课程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市(州)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与操作方法。做好宣传、动员和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推进体育课程考试的改革。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反馈存在的问题。请各地将本地区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课程考试实施方案于2009年4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体卫处。

  附件:甘肃省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课程考试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附件:
甘肃省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课程
考试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省初级中学的在校学生
  二、考试方式与内容
  采取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统一确定考试成绩,初中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由初一、初二、初三体育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初中一、二年级体育考试由体育课教学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组成;初中三年级由集中统一体育考试和体育卫生常识考试组成。
  (一)初中一、二年级体育考试内容
  初中一、二学年每年6分,其中《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占30%(得3分),体育课教学考试占30%(得3分)。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按照2007年教育部新颁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应年级规定项目、标准,每年进行一次测试,按照上报国家数据库的成绩进行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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