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09年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评有关材料的通知
(甘语办〔2009〕15号)
酒泉、嘉峪关、张掖、平凉市语委、教育局:
省政府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团拟于11月初对酒泉、嘉峪关、张掖、平凉市四个国家二类城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请将你市预评估和迎评工作进展的情况书面材料于10月15日前上报省语委办。所报材料由省语委办提交省政府评估团领导和专家审阅。
需上报的材料:
一、评估申请报告
二、自评报告
1.市语委对所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情况总的自评报告
2.市语委分组预评估报告(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及公共服务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