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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09年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评有关材料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09年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评有关材料的通知
(甘语办〔2009〕15号)


酒泉、嘉峪关、张掖、平凉市语委、教育局:

  省政府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团拟于11月初对酒泉、嘉峪关、张掖、平凉市四个国家二类城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请将你市预评估和迎评工作进展的情况书面材料于10月15日前上报省语委办。所报材料由省语委办提交省政府评估团领导和专家审阅。

  需上报的材料:

  一、评估申请报告

  二、自评报告

  1.市语委对所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情况总的自评报告

  2.市语委分组预评估报告(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及公共服务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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