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做好地震小区划工作。积极推进市区和各城区的地震小区划工作。市地震局做好指导工作,各区(市)负责投资和组织。
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参与单位:各区(市)政府
12、做好地震活断层探测成果的应用工作。发改、建设、规划、地震部门要严格落实断层沿线和国家规定的避让范围内,不得建设重大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核电站和核设施的规定,规划建设时采取必要的避让措施。
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各区(市)政府
13、做好震害预测工作。结合地震小区划工作,对城市和已建成的生命线工程以及大中型企业、存在次生灾害源的企业,进行震害预测,进一步充实完善震害预测数据库及其评估系统。
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安监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公用局、青岛供电公司、市通信管理局、各区(市)政府
14、做好防震技术的研发应用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减震、隔震、抗震等新技术研发推广,鼓励采用节能、环保、抗震等新型建筑材料,提高建设工程抗震性能。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
参与单位:市科技局、市地震局、各区(市)政府
15、积极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结合落实《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青政字〔2009〕31号),全面提高农村民居抗震性能,将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纳入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强化质量监督,保障农民居住环境安全。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
参与单位:市地震局、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和五市政府
三、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地震应急与救援能力
16、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2010年地震部门指导完成社区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并以此推动应急疏散方案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完善;指导市、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全面修订完善现有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层级管理职责。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协调机制。
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参与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各区(市)政府
17、做好地震应急演练工作。市、区(市)地震局统筹协调各应急职能部门,适时组织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地震应急疏散和自救互救演练,努力提高全社会的自我救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