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科技产业处
拟订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拟订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布局、产业重大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建设;协调市级有关部门支持各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发展;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计划以及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计划;承担市高新技术产业推进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高新技术处
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重大科技攻关计划、“863”计划、火炬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促进科技园区、产业化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孵化器、科技中介机构的建设;推动企业创新联盟建设;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组织实施相关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全市科技人才创业工作;承担市火炬计划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农村科技处
贯彻执行有关科技促进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面向农村和区县组织实施相关科技计划;负责国家及省级农业科技项目和星火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科技产业化、科技扶贫、星火技术密集区建设、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与推广工作;指导区县科技工作;负责科技兴区(县)工作;组织科技下乡,建立和发展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与农业科技进步;承担市星火计划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负责西安地区产学研合作、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吸纳高校院所成熟技术进行成果转化的计划项目;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织实施工业应用技术研发计划;负责西安技术市场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技术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审批技术贸易资格,指导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科技推广活动和重大技术交易活动;负责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和科技成果的鉴定和登记工作;承担市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科技交流处
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计划;开展科学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工作;审核科技合作交流项目;负责科技宣传、科普和科技会展工作;负责在西安“两院”院士的联络工 作。
(九)知识产权管理处
拟订全市知识产权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专利相关的科技、经济、贸易政策,拟订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与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和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有关专利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专利技术交易、专利许可合同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体系的建立;组织重大专利技术的创造、运用和推广工作;负责专利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依法调处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机关党的机构按党章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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