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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中国软件名城的意见(2010)

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中国软件名城的意见
(2010年2月23日 济发〔2010〕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增强省会发展新优势,现就我市大力发展软件服务业,创建中国软件名城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中国软件名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软件服务业是低能耗、低污染、高就业、高回报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先导性产业,其发展水平已成为城市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我市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首批中国软件名城试点城市之一,下大力气抓好软件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对于巩固和扩大我市在全国软件服务业的优势地位,加速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软件服务业作为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战略产业来抓,全市软件服务业规模迅速扩大,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集聚日益明显,国际化水平持续提高,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但对照中国软件名城标准和国内先进城市,我市软件服务业在产业规模、企业层次、人才结构、市场环境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当前,全球软件服务业逐步呈现网络化、服务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全国软件服务业正处于规模发展、区域集聚、结构优化的战略机遇期,工业和信息化部、省政府共同支持我市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为我市加快软件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重大契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快软件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创建中国软件名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协调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软件服务业重要集聚基地。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国家调整振兴电子信息产业的历史机遇,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省政府共同支持我市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立足我市发展实际,实施产业集聚和资源整合战略,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地方特色,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技术创新与应用创新互动的软件服务业发展体系,打造具有明显带动和示范作用、高度集聚效应和产业特色的软件服务业集群,建成具有济南特色优势的中国软件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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