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9〕2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西安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84号),设立西安市体育局,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二)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六)统筹规划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七)组织开展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八)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