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青政办〔2010〕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0年春节将至,“两会”即将召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09〕28号)要求,现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做好春节和“两会”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巩固当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明确领导责任,统筹安排好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安全生产与产业结构调整的关系,确保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防止顾此失彼。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经营的单位,要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要加强在岗职工特别是从事危险岗位农民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

  三、抓住主要矛盾,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成果。

  一是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针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建设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毫不手软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