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工作;负责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发布农情信息,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负责种子(种苗)审批和肥料、农药登记及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组织种植业适用先进技术和优良新品种的推广工作,指导农业植物保护和内检工作;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市菜篮子工程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一村一品”发展工作。
(八)市场信息与产业化处
拟订全市农业产业政策,指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农业产业规划,促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提出扶持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布局和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和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协调农业各产业结构调整和综合平衡;指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业信息统计工作。
(九)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安全监督和产品质量的行业管理;组织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指导机械化农业生产、农机化作业质量监督和农业机械维修管理;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十)果业处
拟订全市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与管理全市果业生产、加工、贮藏、流通与出口;负责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审核和项目资金计划的管理与监督,拟订果业资源、技术、智力和新产品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果业科研、技术推广、信息服务、教育培训和宣传促销;负责全市果品统一证明商标的申报、审核、管理和果树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证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果品重点集散地市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十一)扶贫开发处
拟订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及山区经济开发计划;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评估论证、申报审批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扶贫开发资金的筹集、划拨、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对全市扶贫开发项目的检查、验收、统计及有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外资项目;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综合开发处
拟订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项目的评估论证、申报审批、资金筹集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效益分析和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回收有偿资金;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检查、验收、统计及有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外资项目;承担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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