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青海省上缴税收成绩突出企业的决定
(青政〔2010〕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09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等45户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经济效益保持了较高水平,上缴税收总额达934855万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省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上缴税收3亿元以上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等9户企业2009年度“青海省财政支柱企业”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对各企业分别奖励人民币10万元。
二、授予上缴税收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等9户企业2009年度“青海省上缴税收大户”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对各企业分别奖励人民币5万元。
三、授予上缴税收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等27户企业2009年度“青海省上缴税收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对各企业分别奖励人民币3万元。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国内外经济趋于向好但形势最为复杂的一年。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勇于挑战、改革创新,加大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力度,加快自主创新步伐,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建立健全与地方财政的企业财务信息报告制度,认真研究分析企业经营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提高企业效益,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09年度青海省财政支柱企业名单
22009年度青海省上缴税收大户企业名单
32009年度青海省上缴税收先进企业名单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十日
附件1:
2009年度青海省财政支柱企业名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