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落实财务收支预算、重大项目支出安排、对外投资和商业贷款等经济责任制。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主动配合国家审计机关等政府部门对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对校内各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二、 强化预算功能,严格支出管理
6.各高校要强化预算功能,所有收支,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预算编制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努力做到全面、细致、科学,不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要按照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勤俭节约等原则编制。
7.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上报部门预算,并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的内容,其中基本支出要细化到目级科目,项目支出要落实到具体项目。各高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要经学校财经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年度预算调整应按部门预算调整程序报批。
8.严格支出管理。支出项目要逐步细化分解到单位或个人,审批人对经费使用效果承担完全责任,财务部门对各项开支进行审核,保障其开支的合法性。专项资金及捐赠资金必须按指定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对非预算管理部门擅自规定学校某项业务经费支出的比例、开支项目和标准,学校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执行。
9.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和《甘肃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甘财教 [2009]162号),把科研经费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完善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10.切实加强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对各成本项目应加强考核,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禁虚列支出,控制不合理开支,努力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公用经费的使用效能。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关于业务招待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等有关规定,业务招待要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切实控制招待费用支出。
三、 加强收入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11.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确保各项收入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管理。属于应上缴财政专户的资金,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直接作为教育事业收入处理。所有收入应统一核算,不得将收入作为往来款项挂账,不得以收抵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