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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营销服务部筹建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营销服务部筹建的批复
(深保监复〔2009〕234号)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营销服务部筹建的请示》(中宏〔2009〕16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宝安营销服务部。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

  二、筹建就绪,须向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批核准,方可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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