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宕昌县、广河县实验教学普及县验收达标的通知
(甘教直装〔2009〕4号)
各市(州)教育局,宕昌县、广河县:
按照《甘肃省实验教学普及县标准及检查验收办法》(甘教委发[1992]53号)规定,根据陇南市、临夏州教育局报送的申请验收报告,省教育厅与市(州)、县教育局组成验收小组,于2009年11月分别对宕昌县、广河县实验教学普及达标进行了抽查验收。经量化打分,宕昌县被抽查的42所中小学平均得分103.5分,县教育局仪器站(电教馆)得分80分;广河县被抽查的28所中小学平均得分111.9分,县教育局仪器站得分95分,两县学校各项指标合格率均在95%以上。按验收标准规定,宕昌县、广河县两县基本达到了实验教学普及县标准,验收合格。
截止目前,全省已有75个县(市、区)通过实验教学普及县达标验收,占全省县(市、区)的86.21%。希望尚未实现实验教学普及的12个县(市、区)要按照“新标准”要求,抓住“两基”攻坚的契机,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把实验室建设同学校校舍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为早日实现实验教学普及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出新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