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成立“重庆金池国际标准舞艺术学校”的复函
(渝文广行管〔2009〕201号)
重庆市国际标准舞协会:
你会关于成立“重庆金池国际标准舞艺术学校”的申请已收悉。根据《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文发〔2000〕6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你会成立“重庆金池国际标准舞艺术学校”。请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办学手续。
希望你会按照推广、普及我市国际标准舞活动,提高我市国际标准舞发展水平的宗旨,以培养国际标准舞人才为目标,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认真做好国际标准舞艺术学校的各项工作,为丰富我市人民的文化生活,为健康重庆、和谐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