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对无畜禽废渣储存设施和场所的养殖场,必须建设储存场所,做到地面硬化、不渗不漏,并设置顶盖等措施,防止溢流,雨水淋失,恶臭气味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三是禁止直接净废渣倾倒入地表水体或其它环境中,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必须经治理后向环境中排放。
(二)规模化畜禽养殖集中管理模式示范工程
陇南市规模畜禽养殖场环境整治工作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根据养殖的类型、养殖区资源环境及人文社会背景,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建立利于养殖业疫病防治、利于管理、利于实现废弃物循环利用、利于环境保护的规模化养殖集中示范区。规划到2015年,建设规模畜禽场沼气工程9处左右,新建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商品肥生产企业2-3家。规模型畜牧业畜禽粪便处理率达到80%以上。
总投资16000万元。
四、土壤环境保护工程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到2010年配合省环保局完成对陇南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和评价、土壤环境背景值对比调查、土壤-作物系统有机毒物环境行为调查与“有机毒物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研制,在摸清“家底”的前提下,着手制订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及保护利用规划,包括协作完成重点地区土壤污染风险评价与安全性区划、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及不同区域及不同污染程度耕地生态农业利用与改良规划,加强生态农业发展,在农业生产中合理施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生长激素和人工饲料添加剂,增施有机肥,同时严格控制其它工业或生活污染物进入农田污染土壤,影响农产品的品质,对土壤污染严重地区采取生态修复或化学改良等措施消除污染,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开展食用农产品基地环境安全预警体系与应急预案研究。同时选择部分典型区域开展土壤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
总投资8000万元。
第三节 农村工业污染防治工程
规划到2015年全市镇以上工业集中区内有条件的企业全部推行清洁生产试点。工业集中区实行污水集中处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在全市农村工业分布与污染情况调查基础上,认真组织编制农村工业布局与调整搬迁规划,推进清洁生产。加强搬迁企业污染厂区生态修复与治理。主要通过以下工程加以落实。
一、农村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工程
按照国家规定,关停“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淘汰技术落后、能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的工艺、设备和企业,提升通州市农村工业整体水平。确定农村工业发展方向, 优先发展清洁产业,支持和鼓励发展高技术、高效益、低污染、低能耗、低水耗、产业带动性强的项目。
二、农村工业集中布局、集约发展工程
贯彻执行“工业进园区”方针。各镇、村要科学进行区域环境功能分区,按照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确定区域性工业集中区布局。所有的乡镇企业都要加快向各类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实行污染集中控制、集中处理、集中监管。所有工业集中区都必须编制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定位、位置、规模、企业链关系、环保设施和“三废”集中处理方案等。工业集中区要提倡循环型经济的发展理念和方向,加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建设档次,加强循环产业链建设。在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之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所有新上农村工业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同时对接近或超过环境承载力的工业集中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确保对环境不欠新账。
三、推行工业清洁生产工程
支持和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引进和开发清洁生产技术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模式,采用清洁能源、清洁原料以及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技术,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流失,大力推行“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逐步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生态产业体系,建设生态文明厂区。规划到2015年,全市镇以上工业集中区内有条件的企业全部推行清洁生产试点。
四、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稳定达标
建立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环保部门严格执法的农村工业污染治理监管体制。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城市污染向城郊转移。
资金总投入约6000万元。
第四节 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程
一、环保队伍建设工程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落实乡镇环保机构和人员编制,确保有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乡镇环保工作,乡镇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行政村配备兼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组织健全,工作有人抓。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兼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生活垃圾和全村环境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