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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
(陇政发〔2009〕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陇南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予以印发,请认真落实。

陇南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日

陇南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为确保2009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质量,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一、编制依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与陇南市政府签定的《“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十一五”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陇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指标要求,《陇南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陇南市“十一五”污染减排规划>后期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陇政办发[2009]28号)及甘肃省环保局核定的我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础数据。

  二、目标和任务

  2008年全市二氧化硫(SO2 )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在0.88万吨以内,比2008年下降6.25%;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在0.87万吨以内,比2008年上升6.68%。

  计划削减二氧化硫(SO2 ) 150吨,全部为工业SO2 排放量;削减化学需氧量(COD)800吨,其中工业削减100吨,生活污水削减700吨。

  为保证完成2009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计划安排工程减排项目13项(见附件1)。

  三、减排目标可达性分析

  2009年全市COD减排任务是800吨,2009年全市二氧化硫减排任务是150吨。各县区制订的减排计划削减量有缺口的应补报项目,补齐缺口,确保减排任务的完成。计划任务量为预测值,实际量以年终考核量为准。各县区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落实情况(见附件2)。

  我市的COD减排措施主要依赖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及污水处理项目的配套管网建设进度将直接影响我市的COD减排效果。因此,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列入减排计划的减排项目,争取徽县污水处理厂项目早计划,早开工,武都区、成县二家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尽快完成,以最大限度发挥减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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