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陇政发〔2009〕120号)
《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颁布实施以来,市县(区)政府和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和《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基础能力为重点,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全市职业教育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人数连年大幅度增长,办学规模持续快速扩张,学校建设得到加强,师资水平明显提高,合作办学和就业渠道日益拓展,职业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得到提升。
在全市职教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涌现出了一批扎实工作、勇于创新、乐于奉献、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发扬成绩、推广经验,进一步加快全市职业教育的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礼县人民政府等4个单位“陇南市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闫文洋等22名同志“陇南市职业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魏士元同志“陇南市职业教育投资建校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予以表彰。
市政府号召全市各县(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真抓实干、勇于开拓、积极向上的工作精神和先进的办学经验,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争取后来居上。同时,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不断创新,再鼓干劲,再添措施,取得更大的成绩。
附:全市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陇南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附:
2009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礼县人民政府
宕昌县人民政府
文县人民政府
陇南市卫生学校
二、先进个人
闫文洋 文县教育局副局长
杜卫东 文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