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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化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深圳市教育局等关于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通知(2010重新发布)


  一、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力度

  根据中央、省的有关要求,凡属市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的公益性文化设施,一律向未成年人免收门票开放;凡属市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的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实行免收门票或者优惠门票开放;凡属市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性质的公益性文化设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未成年人实行优惠开放措施。

  市博物馆、深圳美术馆、关山月美术馆、深圳画院、市群众艺术馆等公益性文化场馆举办的各类展览活动,继续实行未成年人凭学生证、儿童证等有效证件免费参观。

  科技馆、纪念馆、烈士纪念建筑、名人故居等场馆要根据各自情况,创造条件对未成年人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对学校组织的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家长携带未成年人参观的,对未成年人实行免票;对未成年人个人参观的,实行半价或1/4票价优惠。

  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文化宫(含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要坚持面向未成年人的服务宗旨,并与学校组织的素质教育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适合未成年人参与的活动。

  市少儿图书馆与学校图书馆要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设定“未成年人参观接待日”,免费接待未成年人参观,为未成年人免费办理图书借阅,对复印等收费项目要实行半价优惠。市少儿图书馆要开设免费的未成年人阅览室或未成年人多媒体阅览室,免费举办面向未成年人的讲座、培训、展览等活动。

  二、免费开展针对性强的各类文化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

  公益性文化设施在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同时,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认真研究、分析不同层次未成年人的特点、规律,采取有效措施,精心设计、周密组织各种适合未成年人的内容活泼、形式新颖、丰富多彩、吸引力强的文化艺术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内容与文化艺术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未成年人在享受文化艺术产品的同时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

  博物馆、纪念馆、烈士纪念建筑、美术馆、展览馆、科技馆要加强陈列展览的预见性和计划性,发掘常设展览和专题展览中的爱国主义和思想道德建设内涵。要针对未成年人的兴趣爱好,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的艺术展示和表现手法,注重高新技术和高新材料的合理运用,提高陈列展品的设计和制作水平。经常举办面向未成年人的集知识性、趣味性、观赏性为一体的陈列、展览、知识讲座等活动,不断增强陈列、展览、知识讲座等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各类科技馆还要发挥以在校大学生为主体的青年志愿者辅导员的作用,充分利用多媒体等载体,采取亲身体验、自己动手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激发未成年人对科学知识的兴趣、探索和创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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