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是否按规定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监控;对输油、输气管线等重要设施是否加强了安全防护和巡护检查工作。
5、加油(气)站的设计、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是否对成品油灌装零售采取措施严格控制。
6、涉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和执行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监控手段和措施,确保仪表监控、视频监控、泄漏报警、喷淋、通风等装置有效、实用;是否在涉氯、涉氨现场配备重型防护服、空气呼吸器等必备的应急器材。
7、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是否认真执行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资质和条件的查验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是否对运输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车辆隐患;是否对驾驶员进行集中安全教育,教育驾驶人员不超载、不超速、不违章、不疲劳驾驶和按规定路线行驶。
(二)烟花爆竹
1、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和改变工房用途(“三超一改”)的现象。
2、生产、经营(批发)企业储存仓库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超量储存情况;库房安全管理、保卫和值班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
(十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建立和执行购进产品质量验收、流向登记及封签等制度情况;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和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现象。
(十二)各地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责任是否落实,是否明确了牵头部门,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并及时组织 “打非”活动;当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现象是否得到了有效遏制。
四、检查方式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组织自查;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要对所属企业进行一次100%督查检查;中石化云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西南销售公司要对所属加油站和油库进行一次100%督查检查;各县(市、区)对本辖区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一次100%检查;各州、市对县(市、区)抽查;不少于50%,督查企业数不少于30%;省局将对昆明、玉溪、红河等州、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