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岩市汀江流域防洪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调整批复
(闽发改农业〔2009〕963号)
龙岩市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完善汀江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提高流域有关城区及乡镇防洪排涝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04年,原省计委以闽计农经[2004]254号文批复汀江流域防洪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因可研批复距今时间较长,投资概算调整幅度较大,根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该项目需重新报批。
近期,你委重新上报了《关于请求审批龙岩市汀江流域防洪三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发改农经[2009]25号),省水利厅以闽水计财[2009]96号文重新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以闽投审业[2009]169号出具评估报告,省国土资源厅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规[2004]预008号)进行重新确认,省环保厅以闽环监函[2009]187号文重新批复环境影响报告表。经研究,现将龙岩市汀江流域防洪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龙岩市防洪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内容和设计标准
1、堤防工程。修建防洪堤总长35.055公里,其中:长汀县堤长9.91公里、上杭县堤长6.172公里、连城县堤长7.562公里、武平县堤长2.49公里、永定县堤长8.921公里。
2、排涝工程。新建排涝闸9座,其中:上杭县城区月光岭、富古坝、中坝各1座,长汀县河田镇上窖、策武乡策田、濯田镇祠堂下各1座,连城县庙前镇区1座,武平县桃溪镇张屋1座,永定县坎市镇坎市街1座。
3、防洪排涝标准及工程级别。五县城区及朋口镇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计、堤防工程级别4级,其余乡镇按10年一遇设计、工程级别5级;城区排涝闸按5年一遇涝水不漫溢排涝标准设计,乡镇排涝闸按3年一遇涝水不漫溢排涝标准设计。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1464万元。除申请中央投资补助外,其余资金由龙岩市政府协调市本级财政及长汀、上杭、武平、连城、永定县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
四、建设年限:按24个月控制。
五、其它要求